南明团队
    孙建明,男,1963年4月30日出生,汉族,商业企业管理、法律本科双学历,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,浙江南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、合伙人。
    孙建明律师擅长刑事辩护、民商事、交通事故等业务领域。注重办案质量和事务所的声誉。为人真诚、办案认真、细心,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。多年的执业和大量的办案经历,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。
    孙建明律师在办理刑事辩护案件中,为张松发行贿、滥用职权一案成功辩护,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,以行贿罪一罪判处张松发有刑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执行。为钦寿云受贿、滥用职权一案成功辩护,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,以受贿罪一罪判处钦寿云有刑徒刑三年缓刑二年执行。为周利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、金爱蓊诈骗案成功辩护,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,判处周利平有刑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执行,判处金爱蓊有刑徒刑三年缓刑一年执行。为葛师富贩卖毒品一案成功辩护,葛师富贩卖毒品一案中,公诉机关指控葛师富贩卖冰毒600余克,辩护人认为葛师富只有贩卖冰毒400余克,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,认定葛师富贩卖冰毒400余克,判处葛师富无刑徒刑。为郑英锋组织卖淫罪一案成功辩护,公诉机关指控郑英锋犯组织卖淫罪,但未区分主从犯,辩护人认为郑英锋系从犯,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,认定郑英锋系从犯,判处郑英锋有期徒刑四年。为陈苏锋非法经营罪一案成功辩护,公诉机关指控陈苏锋非法获利136余万元,造成电信资费损失150余万元,辩护人认为陈苏锋没有非法获利136余万元,也没有造成电信资费损失150余万元,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,判处陈苏锋有期徒刑四年……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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